对未来觉得迷惘吗?从绘本体悟寻找自我价值的意义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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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来觉得迷惘吗?从绘本体悟寻找自我价值的意义

撰文 FLiPER (Carol)

人生的目标是什麽呢?」这个问题从出生到无论你现在几岁,好像都会在某个瞬间冒出脑海。周围的大人从小都会要求我们,要努力读书、考上好学校、找到一份在社会定义下完美的工作。
然而当我们不断为了谁的期待而冲刺努力的生活,但我们是否曾想过,究竟我们追求的是什麽?我们想要完成的目标、想要达成的目的真的是内心中所期望的未来吗?然而抛下一切後,却也对於未知的选择感到恐惧,也对未来感到疑惑。
若你现在没有答案,不妨跟着我们阅读以下三个温柔的绘本故事,看见每个异想世界中的奇幻场景,以及当中角色向前迈进的动力,搭配不同风格,但皆柔软、温柔的画风,一起慢慢寻找解答吧。不过,就算目前没有解答也没有关系,只要朝着自己期望的方向继续向前迈进,那便是你的人生正解。

相伴而行的温柔绘本一:《像巨人一样》永保好奇心,展开一场场冒现旅途


《像巨人一样》
图片来源:FLIPER
你准备好要来探索这个世界了吗?」这个世界令人惊叹,一切都令人着迷。巨人从时光的黑夜来,带着小男孩一起离开城市、越过海洋,一起快步奔跑。
《像巨人一样》是一本充满奇幻冒险的绘本。作者马克丹尼欧於1964年出生於法国桑特,作者生涯是因为与高中好友Alain Richard一起创作并出版作品後,才开始创作道路。而绘者伊凡杜克则是主修插画,《像巨人一样》是他的第一本作品。
书里的男孩和巨人一起离远城市,他们跨越黑夜与白日,穿越海洋、奔越草原和山川大地;有时骑着脚踏车、有时一起变成天上飞、地上爬和水中游的动物,他们驰骋在不同时空、着迷令他们流连忘返的旅程中。

《像巨人一样》
图片来源:FLIPER
明天醒来的时候,我会像巨人一样」这句话深植我的心。男孩与巨人一起走过好多地方,男孩期许自己像巨人一般的广阔眼界,能将所见尽收眼底;有辽阔的臂膀,能保护他爱的花草树木;还有一颗充满好奇的心,永远期待冒险

《像巨人一样》
图片来源:FLIPER

《像巨人一样》书籍资讯

作者|马克丹尼欧(Marc Daniau)
绘者|伊凡杜克(Yvan Duque)
出版社|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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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伴而行的温柔绘本二:《The Way to the Star》从陪伴彼此,找寻内心闪耀的星星

《The Way to The Star》
图片来源:FLIPER
在一个清晨,小狐狸遇见了一头沉睡的狮子,两人决定一起踏上寻找星星的旅程。牠们穿过一片又一片的森林,在橘子园发现了香甜的星星、在蒲公英草原感受着飞舞的星星。就这样过了几个黑夜与白昼,直至一天,牠们在飘飘湖面看见满天星辰;而狮子也消失了,小狐狸每天都会等待牠,等待着牠在每个夜里带着光芒出现。

《The Way to The Star》
图片来源:FLIPER
让大家都能看见自己的光芒。」是作者雪栗Cheri创作《The Way to The Star》的创作初衷。透过她的温暖笔触与一场寻找星星的故事,引发读者共鸣、在里头找到自己,并寻得一抹灿烂星光。
小狮子与小狐狸走过与多地方,他们陪伴着彼此也在旅程中更加了解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总会遇上几个能相伴的夥伴,彼此疗癒的过程便是人与人之间最可贵的宝物,所以这本书献给「陪伴着他人,也需要陪伴」的你们,读毕书後,记得就用最温和地微笑,注视眼前正在散发光芒的他吧。

《The Way to The Star》
图片来源:FLIPER

《The Way to The Star》书籍资讯

作者|雪栗 Cheri
出版社|FLiPER Publish

相伴而行的温柔绘本三:《幸福到站,叫醒我》幸福就在身边,只是你我从未发觉

《幸福道站,叫醒我》
图片来源:FLIPER
一个老人,为了寻找心中的乐土而展开旅程。在搭上火车後,他拿出一张纸,写上:「抵达快乐,请叫我。」老人带着这张纸、打着瞌睡走过许多地方、做了好多事情,但却未曾张开眼睛过,也没有人试图叫醒他。直到一位小女孩突然主动上前拉了他的衣袖。老人睁眼後,才发现原来心中汲汲寻求的乐土,就在眼前……。
绘本作者Josef Lee是一名新加坡的创作者,他的动画作品在新加坡获得超过20个本地和国际设计奖项。2016年,Josef的《幸福道站,叫醒我》在网路上爆红,之後透过FLiPER Publish群众募资的方式出版。

《幸福道站,叫醒我》
图片来源:FLIPER

《幸福道站,叫醒我》
图片来源:FLIPER
关於《幸福到站,叫醒我》的创作动机,他这麽说道:我想提醒自己与大众其实幸福就在身边,或许非常的微小,但幸福一直都在,只是我们愿不愿意去『看见』。因为幸福就在你我身边,只要你张开眼睛,就能看见它。

《幸福道站,叫醒我》
图片来源:FLIPER

《幸福到站,叫醒我》书籍资讯

作者|Josef Lee
出版社|尖端
看到这,我不禁再问一次自己文章开头的问题:「人生的目标是什麽呢?」我想,我们的人生不是因为「一个目的」而存在,是透过一生不断地自我探索、寻找、发掘生活中的价值。就像《灵魂急转弯》里说的:「找出火花所在。」为自己所爱而认真努力,比起汲汲营营终点何方,来得更有意义。


▌找寻幸福的路途
齐卜顿是退休的探长,一生致力於协助居民的安全,然而却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导致被儿子憎恨。
直到为了探究癌末妻子遗留下来的歌曲谱中「幸福之地」的寓意,於是齐卜顿开启走访世界各地,找寻幸福的旅途。

幸福到站, 叫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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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壹、 一般条款
    • 一. 诚品会员卡之申办
      1. 累计卡

        累计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诚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诚品门市服务台或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诚品网路书店、迷诚品网站、【诚品人eslite】APP)申办累计卡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或线上平台申办。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本人申办资料后,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累计卡于诚品通路消费累计达新台币1万元,即可持本人身分证明文件至诚品门市服务台换发诚品人会员卡,若出示身分证字号与累计卡申办资料不符,恕无法进行升等换卡。

      2. 诚品人会员卡

        诚品人会员卡之申请、核卡及续卡资格,由本公司制订并对外公告,申请人于签署申请书时,确认已详读并同意申请书载明之「约定条款」、「个资告知事项」、「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申请人确实填具申请书并亲自签名后,连同身分证明文件,向本公司指定服务据点。 如申请人不具申请或核卡资格,或未确实填具申请书,或未提供与累计卡申办相符之身分证明文件予本公司进行身分核实,本公司得拒绝申请或发卡。于本公司核发本卡后,如发现申请人不具申请资格,或申请人填写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停卡并注销申请人之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

    • 二. 诚品会员卡有效期间
      1. 累计卡无有效期间限制。
      2. 诚品人会员卡自申请日起算,有效期间一年。于有效期间到期时,消费金额或消费次数未达本公司设定之门槛,该会员累计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点数均归零,并自动调整为累计卡。如不同意调整,请于会员卡效期截止日起算一个月内通知本公司。
    • 三. 申请人经本公司核发会员卡号时即成为持卡人,持卡人行使本卡权利时,应依服务人员要求出示会员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但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得要求持卡人出示本人身分证明文件正本,以利进行身分确认,如持卡人拒绝出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合作厂商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关权利。
    • 四. 持卡资格及相关权益,恕无法以任何方法转让或转借予他人使用。如透过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线上平台申办之累计卡持卡人欲申请实体卡片,可至服务台享首次免费申办发卡;若持有之实体卡片遗失或毁损,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得申请补发,本公司将酌收工本费新台币50元。于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遗失卡片前,如遭冒用行使卡片权利,本公司概不负责。
    • 五. 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诚实之方式累计消费金额或点数、重制/仿冒本卡,或有任何违反本约定条款及各项最新使用规则之情形,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权益,并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资格。
    • 六. 已作废之会员卡(如遗失卡、过期卡等)仍被流通时,视为无效,本公司有权将卡片收回,避免再次误用。
    • 七. 为维护持卡人权益,如本公司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本公司有权暂停卡片之消费登录、兑换功能及查询等相关服务,直至异常状况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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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一. 任何人均不得利用会员卡及相关制度从事不法行为,违反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十二. 对于会员卡之使用如有任何问题,敬请洽询本公司诚品顾客服务中心0800-66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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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网路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同意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网路服务或网路服务约定事项,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活动及使用网路服务,而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网路服务约定事项之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及关系企业,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 四. 网路交易须知
      1. 当会员完成线上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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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会员使用网路服务进行网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诚品电脑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诚品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800-666-798)协助处理。
    • 五. 商品的退回
      1. 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2.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 (1) 以数位或电磁纪录形式储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电脑程式、数位音乐档案、录音带、录影带、CD、VCD、DVD等。
        • (2) 可供线上下载、或以线上传输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资料。
        • (3) 性质上易于变质或损坏的商品、以及性质上无法或不适合退还的商品,包含且不限于花卉、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4) 依照会员所要求或注明的规格、需求或时间,所订制、调整或送达的商品。
        • (5) 密封的产品(例如漫画、小说、CD影音商品等等)。
        • (6) 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定期发行的商品。
        • (7) 依照通常运送条件,货物取回时已逾保存期限、或已变质或损坏的商品。
      3. 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 六. 网路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及关系企业之电脑或资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有权暂停提供网路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 七.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1. 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所使用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智慧财产权,属于诚品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网路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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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一.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如有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之效力,「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会员制度及相关使用规则等仅适用于本公司及关系企业台湾之门市。
    • 二. 「诚品会员约定条款」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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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供您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或活动及其最新资讯并有效管理会员资料或进行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台湾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诚品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顾客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800-666-798按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并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1. 查询或请求阅览您的个人资料。
    2. 制作给您个人资料复本。
    3. 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
    4. 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
    5. 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6. 您的拒绝接受行销。

    注意事项

    如您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删除或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您膫解本公司或公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核卡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服务、或必须采取停卡措施,尚请见谅。

  • 诚品会员卡使用规则

    消费/诚品点累计规则

    1. 消费时须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提供身分证字号(外籍会员恕不适用)、行动电话号码进行身分确认,方可累计消费金额或诚品点,单笔交易金额NT$40元1点。 (仅诚品人会员有点数累计)
    2. 于网路书店之消费请先注册网路帐号,消费累计金额、次数、诚品点,以发票日为计算基准。
    3. 诚品点有效期限:每笔消费累积之诚品点皆可使用至次年年底,惟会员资格失效点数即同时消失。 (举例:诚品人会员于2017年所得诚品点,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因故无法累计消费金额及诚品点时,请于消费日起7天内携带消费发票正本及诚品人会员卡至全台诚品各门市服务台补登消费累计。
    4. 消费累计金额、次数与诚品点以折扣后所支付实际交易金额为计算基准,于消费日2个工作天内汇入个人帐户,下列项目不列入消费累计金额:
      • 购买礼券之金额(持未开发票礼券之消费可纳入累计)
      • 代收款项(如两厅院售票、停车费)
      • 非诚品表演厅主办之节目票券及公关票券(票价为10元或票券上印有贵宾券字样)之购票金额
      • 诚品会员付费入会费用NT$2,000元
      • 退货之消费累计将自动扣除

      ◎遗失补卡之工本费可列入金额、次数与点数累计。

    诚品点折抵方式

    1. 诚品人会员持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或本人台湾身分证正本(外籍网路会员恕不适用)可进行折抵,外籍会员仅适用出示实体卡、官方行动版会员卡,至全台各门市消费,每10点诚品点可折抵消费金额NT$1元,亦可于网路书店兑换相关商品。
    2. 诚品点折抵,网路书店及松烟影院须全额折抵,部分专柜恕不配合点数折抵,相关折抵办法以活动现场或网站标示为准。
    3. 诚品点数限于结帐时折抵使用,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或转移。
    4. 点数一经折抵,若有任何问题,需经2个工作天方可返还。
    5. 为维护会员权益,如系统产生异常状况时,诚品将暂停该卡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异常状况解除时,诚品随即恢复开通点数兑换或折抵功能。
    6. 会员应善尽会员卡保管责任,任何已折抵之点数除取消订单或退货外,均无法退回点数。

    ◎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使用规则之权利,最新使用规则请以门市或网站公告为准。

    如持卡人有任何违反诚品会员约定条款、消费累计、消费积点与点数折抵规则之情形,经本公司就个案认定,认为情节重大,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持卡人一切权益,并取消持卡资格,持卡人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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